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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以法释理“柔性”调解促和谐
作者:张高  发布时间:2023-06-26 15:45:15 打印 字号: | |


“法官,谢谢您帮忙调解,现在我们双方都商量好离婚了!”近日,柳北区人民法院沙塘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三名未成年人的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向承办法官表达了感谢之情。

秦某与王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育有三个孩子。婚初,夫妻双方感情尚可,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婚后矛盾不断加深,两人性格不合、多次吵架甚至发生肢体冲突,二人于2020年开始便分居生活。今年,秦某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请求法院将三个孩子都判给王某抚养。

原告秦某诉前曾来到沙塘法庭妇女儿童维权岗求助法官,称其和王某自从结婚以后,常因一些琐事争吵,有时候还会发生身体上的冲突,如今分居已久,请求法院提供帮助。

收到求助后,承办法官决定先进行调解,争取从根本上化解矛盾。随后便致电王某了解情况、询问调解意向,引导双方正确看待离婚,理性对待三个孩子的抚养问题;并与王某约定时间,到庭详谈。

鉴于本案涉及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为了更好地保障三个孩子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从孩子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出发,耐心地与王某、秦某进行沟通。

王某称秦某自提出离婚以来,就和家里断了联系,秦某对三个孩子也不管不顾,从来没有给小孩打过一个电话,连孩子在学校有事,班主任老师发的信息也不回复。秦某走后,家里只剩下他和孩子的奶奶照顾抚养孩子,而王某又是家里的顶梁柱,因为务工很少有时间陪伴孩子。王某说,孩子经常会问:“爸爸,妈妈去哪里了?”“爸爸,妈妈是不是不要我们了?”面对孩子们,王某都不敢提起他们的妈妈,怕小孩伤心。有时过年过节,只能对孩子撒谎说妈妈还在外地工作…王某哽咽道。

法官在充分了解双方的想法后,劝解双方从夫妻感情既已破裂的角度出发,多换位思考,不能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就将孩子做筹码,以争夺抚养权论输赢。同时,法官向王某表明了秦某很重视孩子的成长,希望王某能克服困难,给予孩子更多的关爱。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双方逐渐缓和了情绪。

考量案件的实际情况,为了让双方能够更好地解决离婚和三个年幼孩子抚养问题,法官耐心地向双方分析夫妻感情破裂、互相伤害对孩子成长造成的不利影响以及判决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还着重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及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对如何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父母应如何承担子女的教育责任等释法明理。法官鼓励两人积极面对问题和困难,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求秦某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增进亲子感情,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

通过法官多次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秦某和王某都意识到自己在婚姻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对三个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法官温馨提醒:有爱的婚姻,是一座港湾,带来温暖、希望和力量,无爱的婚姻,是一座牢笼,只剩桎梏、失望与颓丧;但父母始终是孩子的父母,是孩子一生的老师,是孩子的榜样,只有以身作则,才能更好地为孩子树立榜样。


 
来源:柳北法院
责任编辑:王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