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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庭前调解“暖人心”
作者:张高  发布时间:2023-07-20 08:42:31 打印 字号: | |

   “开庭前签订调解协议,法庭门口相互握手言和,还没开庭就已化解纠纷。”某企业负责人满意的称赞道。近日,柳北法院沙塘法庭法官在庭前成功调解两起涉企纠纷,不仅妥善化解了矛盾,而且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了法官“接地气”的调解工作。

    2020年10月,柳州某热水配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天津某节能科技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广西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丙两家公司配送热水。合同履行过程中,乙、丙两家公司却未按约定支付热水水费。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向柳北法院沙塘法庭提起诉讼,要求上述两家公司支付热水费及违约金共计30多万元。

    案件涉及三家企业,且权利义务明确,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做好各方调解工作,但原告甲公司态度坚决,并且申请了财产保全。经过几次电话联系沟通,原告甲公司态度有所改变,乙、丙两被告公司负责人也认可涉案债务,但表示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偿还,双方虽有调解意向,但一直未能在开庭前达成一致意见。

    2023年6月,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考虑到早一天结案,就是为企业节约时间、节约诉讼成本,决定在开庭前进行调解。承办法官抓住双方调解意向积极引导、耐心劝解,不停地沟通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原被告在互让互谅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两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柳北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司法为民,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努力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柳北法院
责任编辑:王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