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不断增多,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近日,柳北法院发布两起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相关案例。
案例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以吴某诉某科技公司“假一赔十”案为例。吴某通过线上购物平台向某科技公司购买两部手机,某科技公司出售时承诺“假一赔十”。然吴某收到货物后,发现某科技公司只发出一部手机,且该手机品牌和配置与某科技公司在购物平台上标注的信息不一致,吴某与某科技公司初步协商无果后诉至柳北法院,请求判决某科技公司退还货款并按照“假一赔十”的标准进行赔偿等。承办法官经过开庭审理后,发现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争议在于赔偿数额。为切实高效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当庭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的情况下,法官就双方的利益平衡点进行了评析,希望双方当事人本着互相谅解、互利共赢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最终吴某与某科技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某科技公司向吴某退还货款并补偿7000余元,吴某则向某科技公司退还手机一部。至此,吴某与某科技公司之间的纠纷得以高效化解,仅历时41天,大大降低了诉讼的时间成本,提高权益保障的效率。
案例二:维护网购安全 柳北法院再亮剑
2022年8月,谭某在某网络购物平台上的某公司运营的一家专卖店以1万余元购买了鞋子一批,商家承诺支持第三方平台鉴定。谭某在收到网购物品后的第一时间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假。后谭某与该卖家进行沟通,卖家却矢口否认不支持第三方平台鉴定。因协商未果,谭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于2023年6月向柳北法院起诉,要求退还货物,由该卖家返还货款1万余元,并支付赔偿金3万余元。
经柳北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支持了谭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因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谭某向柳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系统进行网络查控,但查控的结果显示某公司名下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遂向某网络购物平台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某公司在该网络购物平台的货款账户进行冻结,同时对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等行为。最终,在法律的高压态势下,某公司主动将案款转入法院账户,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