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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协同+政府保障”为孤儿指定监护人保驾护航
作者:兰钰烨  发布时间:2024-05-15 10:02:55 打印 字号: | |

5月13日,柳北区法院、柳南区检察院、柳南区民政局与街道办、村委组成的“府院联动”工作小组,为孤儿“小花”“小军”(化名)两姐弟现场办理指定监护人相关事宜,为姐弟俩今后读书、生活保驾护航。

 据了解,姐姐“小花”现年12岁,弟弟“小军”现年8岁,目前都在柳州市某小学上学。2022年到2024年5月,姐弟俩的父母先后因病去世。自从母亲去世后,由于父亲患有精神疾病,姐弟俩的学习生活开始得不到保障,村里曾为他们在民政局办理过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直到今年父亲去世后,村里又为姐弟俩申请成了孤儿。目前姐弟跟着年愈70的外公外婆生活,由于姐弟俩上学事项办理、继承父母遗产等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加之老人家年事已高,照顾姐弟俩深感吃力,于是向村委提出了求助。

为了进一步解决两姐弟今后的生活学习问题,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柳北法院家少庭派出了有着处理未成年人案件丰富经验的家事法官梁加灵参与了帮扶工作。梁法官与柳南区检察院、柳南区民政局、姐弟俩所在街道办和村委的工作人员组建了专项工作小组,经过几次会前讨论,重点研究分析姐弟俩目前面临的经济困难和需要解决的法律援助的问题。针对村委前期对姐弟俩详细的背景调查情况,制定最适合他们生活的工作方案。在多次与其亲属沟通和做思想工作后,姐弟的小舅初步同意当两人的监护人。

协调会当天,家少庭梁加灵法官、柳南区检察院、民政局、街道、村委工作人员与姐弟及其亲属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将“小花”“小军”享有的国家福利待遇对其家属进行了细致解答。会上,家属们提出,姐弟俩父亲有留下了一些大额债务,会不会影响今后的生活,如果遇到了上门讨债的人,监护人要如何处理,是否会让监护人帮忙偿还债务等问题。

梁加灵法官在认真听取了家属所说的情况后,给出了专业的法律解答和意见建议。他说,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生前留下的债务,要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偿还,超出的遗产继承的部分,是不会让子女进行偿还的,具体要看遗产继承的情况,检察院的检察官也对姐弟俩遇到的其他法律问题给于了解答。会上,街道办、村委对姐弟俩享有的村里的各项分红权益进行了通报,在经过沟通协调后,姐弟俩的小舅表示,自己在家中经济条件尚可,愿意承担起姐弟俩监护责任。姐弟俩的外公外婆表示,孩子的日常生活,老人家也能尽力多帮衬一些,只要他们有了确定的监护人,能够为生活中的重大事项办理负责,老人也就放心了。

在现场,小花和小军认真倾听了叔叔阿姨们对自己的关心关怀,表示同意跟小舅生活在一起。姐姐小花一度泣不成声,流下了感动的泪水,弟弟年纪尚小,虽然懵懂但明白大家都是真心帮助他们,小声说了句“谢谢叔叔阿姨”。在“府院联动”工作小组成员和亲属的见证下,姐弟俩的小舅当场签下了同意当监护人的责任书。

近年来,柳北法院在总结家少案件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的基础上,以打造涉少案件多元联动“关护+”为目标,相继与公安、检察院、团市委等17个职能部门会签文件,成立家少案件联动调处中心,形成了法援助有律协、情感疏导有妇联、遭受家暴有公安、庇护求助有民政、回访帮教有社工、价格争议有认证的多元护少格局。柳北法院家少庭充分运用已经搭建好的“府院联动”多部门沟通平台,坚持诉源治理,主动作为,以到社区屯村参与多元联动调解、提供专业的司法建议等方式,将“护少”工作深入到最基层,为辖区有未成年人的家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柳北法院
责任编辑:王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