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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霸占他人房屋 法院执行纾困解难
作者:邱泽淇  发布时间:2024-12-27 18:23:5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柳北区人民法院成功办结了一起因拒绝腾空房屋而导致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感谢法官,你们帮了我的大忙,实在是太感谢了!”申请执行人黄先生由衷地发出感叹。该案的起因是黄先生的父亲在多年前将自己所有的房屋租赁给了被执行人张某某,后黄父将房屋过户给自己的儿子,也就是黄先生。房屋租赁到期后,因房屋属于征地拆迁的范围,黄先生遂决定不再与张某某续租,要求张某某搬出房屋,但张某某拒绝了黄先生的要求,强占房屋几年时间,拒不搬离,还在房屋中堆满了各种废弃的电器、桌椅等物品,黄先生多次沟通无果后遂向柳北法院提起诉讼。

柳北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某某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搬出房屋并支付占用房屋期内所产生的房屋占用费,张某某仍无视法院的生效判决,拒绝履行,黄先生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张某某所占用的房屋楼栋除张某某以外已全部搬空,在与张某某沟通时其表示在该小区其他地块还有几处在租赁的房屋,其之前已在其中一套房屋的拆迁过程中获得了一次过渡费,遂要求征地拆迁方给付过渡费才肯搬离房屋。由于张某某的行为有通过强占他人即将拆迁的房屋骗取过渡费的嫌疑,且张某某无正当理由抗拒法院的执行,执行法官遂决定对被执行人张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准备强制清空屋中物品。

在强制清空行动当日,被执行人仍欲对抗执行,强行跨越警戒线冲击执行现场,乱打报警电话妄图阻挠执行工作,被法警当场采取了控制措施。经过搬家公司人员三个小时的清理,执行法官将已清空完毕的房屋交付至申请执行人黄先生手中,随后将属于被执行人的物品运送至指定地点存放,等待被执行人的领取。

本次执行行动有力地打击了被执行人强行霸占房屋的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的权威。 

执行法官告诫大家:法律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任何妄图通过钻空子、找漏洞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终究难逃法律的公正审判。在面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时,不要心存侥幸,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才是正道。


 
来源:柳北法院
责任编辑:王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