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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花心语护民“薪”,合法讨薪解心愁
作者:覃丁铃  发布时间:2025-01-26 09:09:38 打印 字号: | |

 2025年1月23日上午,柳北区人民法院的徐法官收到了一份别样的“新年礼物”。打开一看,是一封当事人感谢信和一面锦旗,感谢信中对法院“秉公执法,公平公正”的办案态度表示认可。直至看到感谢信的落款才得知,赠予人为徐法官在2024年7月审结的一桩劳务合同纠纷的原告黄某。

回顾该案,黄某向法院主张其受被告潘某直接雇佣,为潘某在五个工程项目中提供劳务,而潘某自2014年起欠付黄某的劳务费。黄某为向潘某追索劳务费,开启了漫漫“讨薪”之路,自2014年至2023年间通过电话、微信不断催告并将黄某手写的对账材料发送潘某,甚至几次上门寻找潘某讨要说法,潘某均消极对待。黄某最终于2024年5月8日向柳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潘某支付劳务费十万余元。

徐法官在审理过程中认真分析双方的诉辩主张及证据。虽然潘某以黄某未提交双方结算证明等证据为由抗辩双方不存在欠款事实,但通过对黄某提交的手写材料及双方近几年来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梳理,再结合原、被告双方陈述的事实,足以认定潘某尚欠黄某劳务费的事实。最终,徐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于2024年7月11日作出了支持黄某诉请劳务费的判决。潘某不服该判决并上诉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一封简单的感谢信,一面鲜艳的锦旗,折射的是群众对法院践行为民宗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把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和期盼转化为实实在在“得到”和“认同”的缩影。体现的是办案法官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理念,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所付出点滴努力。

群众的“薪”事,法院始终放在“心”上。下一步,柳北法院将继续高质高效地审理讨薪案件,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践行柳北法院院“荆花心语”的诉讼服务品牌内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让“司法为民”“如我在诉”的底色更足、底色更暖。

 


 
来源:柳北法院
责任编辑:王胜